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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費標準表
| 上課週數 |
第一週提出申請
(至第二週前)
|
第二週提出申請
(至第三週前)
|
第三週提出申請
(至第四週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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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週提出申請
(至第五週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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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週提出申請
(至第六週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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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8週 |
全退 |
全退 |
退7成 |
退6成 |
不退費 |
| 18週以內 |
全退 |
退7成 |
退6成 |
不退費 |
不退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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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費方式
- 請填寫退費表單:線上退費表單
- 退費日期為每月10號、25號。
- 若退款帳戶非郵局或京城銀行會酌收15元手續費。
退費注意事項
- 已成班:報名費不予退費及轉讓,僅依【退費標準表】退還學分費及場地費。
- 未成班:全額退費(報名費+學分費+雜費)。
- 申請退費需由本人提出,若委託他人但他人延後告知本社大,將以被委託人告知社大之日計算退費級距,且不得異議。
- 為簡化行政程序和避免費用所衍伸之爭議,社大皆不延期或保留學員所繳費用。